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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物业管理离不开业主意识

时间:2015-09-24 09:01  来源:宝安日报  作者:_  点击:

  秩序井然的高正豪景作为“有物业版”的美景花园,不无美好地昭示美景花园进入物业时代后的图景,而现实却是1500户居民不得不生活在毫无安全感的生活中。盗贼光顾、前建设单位不见踪影、产权登记尚未执行、业委会成立不了、物业公司宣布退出,混乱局面的根源在于居民的自治意识不成熟,自治的机制不健全。
 
  物业、物业管理与业主、业主权益分不开,要享受好的物业管理,离不开成熟的业主意识。1500人的生活要走上正轨,还是得回到物业时代。
 
  首当其冲的是要确立业主地位,摆正业主心态。业主委员会是基于产权逐渐搭建起来的组织,政府还权于民,进行产权登记,是形成住户“主人翁”意识的大基石。如果这步做不到,也要先找到法律上的业主即原建筑开发单位,或者巩固“临时业主委员会”,确认真正能管事的“业主角色”才能谈其他。而住户“业主意识”的转变也很重要,业主不仅是权利方,也是义务方,必要的物业维护不仅能保障自身舒适生活,也是房子保值乃至增值的法门。
 
  窥一斑而知全豹,像美景花园这样无物业的小区,深圳肯定不止一家,如何帮助这样的小区顺利过渡到物业时代,是对政府的考验。闷头想办法之余也可借鉴其他地区经验:上海有一种民办非企业机构叫物业服务社,可以为小区业委会、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一个联系平台。既能向居民准确传达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和意图,又因熟悉相关政策和物业管理服务市场,能为住宅小区业委会的组建、运作、改选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业务指导、专业培训,帮助业委会选聘合适的物业公司。
 
  在小区式居住时代,没有经过组织化的住户,将始终处于弱势,而通过有序的组织化和成熟的自治意识去争取有序的居住环境,一方面要靠业主自己,另一方还要靠政府在还权于民的同时做好外围制度建设,才能将深圳的老旧小区引进“物业的美好时代”。
 
  栗中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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