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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下的社区O2O,你且慢些走

时间:2015-09-26 09:01  来源:新华网  作者:_  点击:

  新华网武汉9月25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李倩倩、徐海波)去年以来,随着“互联网+”升温,社区O2O大热。花样年“彩生活”成功上市进一步激发了市场热情,一些物业企业也希望抢占社区O2O平台,搭上资本的快车。在24日举办的“2015年中国物业管理创新发展论坛”上,业内人士
 
  指出,当前以社区O2O为代表的社区经济商业模式尚不明晰,企业切忌盲目跟风、一哄而上。同时,好的服务是物业行业立本之基,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通过资源整合满足业主深层次和个性化需求,在此基础上创新提升服务价值。
 
  社区O2O被称为打通产品服务和用户“最后一公里”的连接点,社区经济则是涵盖了社区居民需求的服务体系,包括衣食住行居家生活、健康医疗、教育理财等。此次论坛上发布的《2015全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显示,截止到2014年底,我国物业服务企业10.5万家、管理规模164.5亿平方米、从业人员711万、年营业收入3500亿元,较2013年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今年以来,万科、保利、中海等多家大型房企均已表示有意将旗下物业公司分拆上市。业内人士指出,房企看中物业管理业务正是由于众多业主资源背后潜藏的巨大消费需求。
 
  不过,也有一些人士指出,物业服务企业盈利能力普遍较差,难以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可,大量社区O2O产品只能是“烧钱”,最后多数会死掉。社区O2O对物业企业而言可能不是“风口”而是“坑口”,要警惕陷阱。
 
  在论坛上,包括万科集团物业事业部首席执行官朱保全在内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虽然物业公司凭借众多业主资源深入挖掘社区经济“金矿”看起来很美好,但“现实很骨感”。物保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殷杰认为,业主的房产虽然在物业公司的管辖范围内,但业主资源和业主数据并非为物业公司所独有,物业公司不一定能“抓得住”。北京乐家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鲁众指出,物业公司管理的面积规模大小不能与互联网平台的增值服务能力划等号,用户规模也不等于用户活跃度,如果没有足够多的用户数量和一定的用户活跃度,社区O2O无法实现规模经济。
 
  四川嘉宝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姚敏认为,社区O2O实际上是一个“虚拟商城”,搭建O2O平台容易,如何经营好、实现平台的价值却很难。“平台上卖的东西是不是业主想要的?能不能卖出去?这些都是运营中实实在在的问题。”姚敏说。
 
  在论坛上,深圳彩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CEO唐学斌提出,“彩生活”将从物业管理企业转换成互联网公司。但他同时也表示“物业服务要基础先行,一个不满意的业主绝不会成为平台的用户。”姚敏则认为,不是所有的服务都能从线下搬到线上,必须先改造线下,才能将一些合适的线下服务搬到线上。物业管理企业在“互联网+”时代要走的第一步,就是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去改造传统的物业服务,增强业主体验,让原有的物业服务更有价值,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去探索社区O2O。
 
  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掌法坦言,物业公司是社区经济的探索者、搭建者和推动者,但转型的前提是“有型”,目前社区O2O没有形成成型的产品,商业模式还不明晰,物业公司单打独斗自己搞一套系统的做法既耗成本,且成功的概率很低,不如通过加盟的方式,借助万科物业“睿联盟”、长城物业“一应云联盟”等行业先行者已建立的较为成熟的技术体系,实现资源共享,更好服务业主。
 
  此外,居民住房消费品质提升使得物业行业的价值凸显。物业公司的品牌、服务质量好坏正成为消费者购房的重要参考指标.中国物业协会会长沈建忠在论坛上也指出,物业行业已步入创新发展新阶段,只有“守正”才能“创新”,所谓“守正”,就是加强基础服务,使物业保值增值,为用户创造更多价值;所谓“创新”,主要也是根据业主需求提供更多增值服务,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提高产业集中度。 “物业公司如果连基础物业服务都做不好,根本没有别的机会”。重庆新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洪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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