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物业和业主的矛盾难以收场
□广西黄富维
12月10日晚,南宁高新区红日江山小区物业人员与业主发生冲突,多名业主在此事件中受伤,其中一名业主遭铁锹劈面,鼻梁粉碎性骨折。事发后,物业3天未办公,但12月14日早上,业主惊讶地发现,物业又“开门营业”了。消息传开后,业主群顿时沸腾起来。目前,物业的去留问题成为最大的争议。(相关报道见本报12月12日a1叠3版、14日a1叠4版)
“失踪”几天的物业“又回来了”,红日江山小区一些业主对此感到“很害怕”。原因不为别的,就是由于双方存在纠纷,且酿成了一起严重的冲突。
本来,物业与业主的关系,说白了,就是服务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不应该水火不容、棍棒相向。但在现实中,类似这种由于物业与业主之间产生纠纷,而引发的斗殴事件并不少见。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区的和谐稳定,值得引起重视。
笔者认为,物业与业主存在的紧张关系,在很多情况下并非不可调和,但由于缺少及时有效的第三方调解平台,只能任由矛盾在不断摩擦中升级,最终难以收场。这样的教训十分深刻。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有关部门的监管滞后,往往是双方发生了冲突,打了砸了才去处理;另一方面是社区等基层组织没有起到很好的调解作用,大多情况下,只把此类问题当成一种业主“自治”来看待,没有及时介入调解,平息纠纷。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很难分出谁是谁非,但是,很难管并不能作为不去管的理由。物业与业主之间结怨,双方都没有赢家,相关部门也别当看客,该处罚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该落实的责任要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