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玮:迎接“街区制”下物业管理新的发展机遇
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我国将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也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
一时间,围绕这份文件“全面打开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的要求,涉及亿万百姓生活的问题也得到了广泛热议,作为物业服务企业,面对这一重大经营环境的改变,如何适应?也成为行业从业人员谈论和思考的热点。
《意见》对城市管理的总体目标表述为:“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物业管理服务作为政府对城市管理服务的补充,要将这一目标细化到企业的管理服务中,提升服务意识、改进服务内容、适应城市特色、满足业主需求,才能在新的经营环境下,把握发展机遇。首先,“街区制”实施后,物业服务现行的封闭式管理理念被打破,小区业主作为一个群体,对这一改变的适应期是不一致的,对于居住安全与环境的需求可能比现在更加强烈。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要在与业主委员会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拿出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案,并让业主信任这种管理能够支撑“街区制”的实行。其次,在“街区制”下,业主会出现一些新的服务需求,物业企业要识别这些需求,并改进服务内容。新政的出台逼着物业公司改革,封闭管理小区,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统一的服务。“街区制”下,业主会有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再次,智慧社区作为智慧城市的组成元素,物业企业需要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物业管理服务融合上,加大投入和研究,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意见》强调要“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推动城市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物业服务中,要以“提升业主文明素质”为核心,开展符合业主需求的社区文化活动,来满足业主的文化需求,也能有效增强业主粘性。“街区制”下,社区文化活动开展的环境与小区封闭管理时已经发生改变,所以,物业服务企业要研究出符合“街区制”的社区文化活动。
总之,“街区制”实施后,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会发生变化,物业服务企业要与时俱进地改进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适应这种变化。创新能力较弱的企业将被淘汰,能迅速适应这种改变,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本文来源自《深圳物业管理》,作者黄玮,系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开元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原标题:【黄玮】改进服务内容 创新服务模式——迎接“街区制”下新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