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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清明“祝物业节日快乐”

时间:2016-04-06 13:48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_  点击:

  作者:司马童
 
  正值中国传统节日清明节期间,四川乐山城区水晶城小区门口的一道横幅,在被拍下发在网上后却惹来了争议。因为横幅的内容是,“恭祝全体业主节日快乐!”有业主对此很是反感,有的则表示,假如有人对自己说“祝你清明节快乐”,虽然说不出哪里不对,但听来心里总觉得别扭。(4月4日《成都商报》)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虽说如今清明节已成国家的法定节假日,从多一天全民休假的角度来说,公众未必不能感到开心和愉悦;但正如一些业主所言,清明节主要还是外出扫墓、祭祀亲人的日子,即便用不着非得面露悲色,显然也不适宜嘻嘻哈哈地乐不可支。
 
  清明期间,小区物业何以会挂出“祝节日快乐”的怪怪横幅?记者采访之下,却原来这条横幅是春节前挂的,而且其并不专门针对某一个节日,诸如元宵节、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都能通用“祝节日快乐”。可见,这一“祝业主清明节快乐”的争议,其实属于物业方面的考虑不周,或者说在摘挂横幅工作中的偷懒所致。只不过,如此偷懒因太“刺目”,迅速成为了热议焦点。
 
  清明节到底能不能祝福节日快乐?似乎不能像其他问题那样,非此即彼地有个明确答案。有专家就引经据典地称,在古代,扫墓只是清明众多传统习俗中的一个,除了有祭奠逝者的悲伤,更有万众郊游、踏青、戴柳等种种欢乐,所以清明节“祝节日快乐”并无不妥。然而我想,时移世易,既然现在大多数人对此“祝福”,往往会觉得尴尬和反感,不管什么节日都乱祝快乐,一则可能无聊无趣,二则也显太缺诚意了。
 
  “祝节日快乐”的横幅,当然无妨重复利用。但我总觉得,不管是小区物业,乃至是一些单位部门,对待自身的工作,最好多一点“以小见大”的精细管理和用心。这方面,莫说是小区里从春节挂到清明的祝福横幅了,有些机关单位的大门口,写着“欢度春节”或“欢度国庆”等的大红灯笼,非要等到贴纸残破不堪才想到将其摘下,恐怕同样折射了一种虎头蛇尾的慵懒作风。
 
  为人处事,有个朴素的准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媒体报道称,乐山那个小区针对部分业主提出的“清明节祝节日快乐是否合适”的质疑,其负责人并未多作解释,只是笼统表示,如果确有业主感觉心理不适,他们将立即把横幅取下来云云,我以为就缺了一种“闻过则喜”、并在以后工作中精益求精的真诚姿态。由此,我倒颇想问上一句:倘若有业主“礼尚往来”,也在清明节挂出一条“祝物业节日快乐”的横幅,他们是否会觉得十分受用呢?
 
  值得一提的是,小区横幅的“快乐反被快乐误”,要说也对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人,动辄在短信和朋友圈中祝别人“节日快乐”,是一个警醒之处。有人就告诉记者,她在今年清明期间收到过两条“清明节快乐”的信息,一看就觉得非常不爽,直接把对方给拉黑了。其实,但凡真心真意的快乐祝福,哪会不顾及祝福时机的妥与不妥。(司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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