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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业费损害了谁的利益?

时间:2016-06-01 08:43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_  点击:

  不交物业费损害了谁的利益?来自物业管理比较统一的说法是: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损害了其他交费业主,甚至是全体业主的利益。由于没有足够的收费,物业管理企业在各项服务预算中显得捉襟见肘,从而使所有的业主被降低服务标准,甚至取消服务。
 
  在实际工作中,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的行为发生以后,物业管理公司能采取应对的手段非常有限,就像当年有人乘坐公交车不买票,售票员可以当众罚款、责骂、侮辱他一样,这都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但是,现在公交司机对付不买票的乘客都有一个最简明有效的办法,那就是停车罢开,先追付欠费或逐其下车,一个人不交费,大家不成行,其他乘客都会态度鲜明的支持司机,仅用愤怒的目光就足以使欠费者就范。物业管理公司不能也无权将欠费者逐出小区,也不愿意选择成本高昂的诉讼程序。所以,物业管理公司在各项服务中就会偷工减料,把这份损失分摊转嫁到所有业主身上,直接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由此我们可以发现,这将成为导致降低整体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主要原因。
 
  由于有些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存在一定的认识不清,对物业管理企业缺乏信任,对于这种欠费行为,大部分业主听之任之,更有一部分业主会支持这种行为,使得不满和误会轻易产生。一旦物业管理企业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消除欠费,那么不交物业管理费的行为就不只是损害物业管理企业的利益,而是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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