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游泳池倒墨,小区自治不能少
台州刚泰一品小区游泳池被人倒墨水的事情,闹大了。这样一个高大上的游泳池,物业说清理费用就要大约2万元左右。目前小区已报警,警方也传唤了涉嫌人员。如果按照此事造成的经济损失,肇事者恐怕要吃不了兜着走。
事情的起因是,有业主怀疑物业将游泳池对外开放,还承包出去搞培训班,导致游泳池每天像下饺子一样,感觉很差。业主不高兴,后果很严重。于是有人干脆往游泳池里倒墨水。因为现在警方正式结论还没出来,不能贸然说就是业主自己干的,但事情的前因后果就在这里了。
一言不合就倒墨,这首先肯定是人的素质问题。无论业主或肇事者和物业有多大仇,或者对小区游泳池有多少恨,也不该破坏小区公共设施,给小区游泳池正常运作造成影响。倒墨水后,肇事者倒是出口气了,但其他人对着黑黝黝的池水,又该找谁说理?破坏公共设施的肇事者,肯定要付出代价。
物业也有管理不善的地方。虽然物业极力否认对外承包游泳池,但有小区外的人混杂进来,也有人在搞游泳培训班,业主却是亲眼目睹。游泳池就在小区里,总不能说物业保安根本没看到吧?即便如此,物业也是难辞其咎。照理说,物业只要派个保安每天盯守,凭小区门禁或其他身份识别证件放行,就能减少这一现象。至于游泳培训班,一查马上就能查出谁在搞,要禁止的话又有何难?这一点,小区物业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这事情背后,关键还在小区业委会尚未成立,导致小区公共事务缺乏自我管理机制。虽说有业主主动联合起来找物业沟通,毕竟名不正言不顺,也很难对物业进行日常监督。如果有业委会的话,这事情经过业委会商议出个办法,物业不可能自行其是。何况,有些事情也需要经过业委会讨论出办法,物业才能执行。比如针对游泳池人太多的问题,是不是每天要有所限制,这个主意肯定只有业委会才能决定。这么大热天,不待外面的人来游泳,光是小区业主可能就超负荷了。
有人觉得许多小区的业委会都不行,除了给自己捞好处,根本不能指望为小区公共事务做什么贡献。不排除有这种现象,但这归根结底还是取决于业主。业委会成员是业主大会选出来的,如果大家都擦亮眼睛,行使好手中的投票权,总能选出负责任的业委会成员。何况,业委会作为小区自治的决定性力量,在比如游泳池怎么管理等问题上,总还是能发挥作用的。
游泳池倒墨的事情,正说明业委会这个小区自治组织必不可少。当你需要的时候,才会明白这是一个不错的民主机制,就看业主们怎么去共同建设与维护。因此,在与物业协商处理游泳池事件的同时,业主们应考虑怎么把小区业委会给好好建立与运作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