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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不是免费午餐

时间:2016-11-15 09:14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_  点击:

  摊贩进小区乱摆卖没人管、垃圾四处乱扔、小区出入口“慷慨”敞开……11月7日,家住银海大道半山雅居小区的业主黄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们小区物业撤离7天了,导致现在居住环境一片混乱,居民生活极不方便。这几年物价上涨,但小区的物业费仍然按照3年前0.6元每平方米的标准收费,加上部分业主常年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因此入不敷出。(11月8日《南宁晚报》)
 
  物业何以要撤离小区?“收支不平难支撑等因素致撤出”,物业如是说。而之所以会出现“收支不平衡难支撑”现象,除了小区物业收费标准较低之外,更多的则是因为“部分业主常年拖欠物业费”。
 
  按道理来说,既然物业公司为小区业主提供了物业服务,小区业主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主动、足额缴纳物业费。可为何还有“部分业主常年拖欠物业费”呢?是这些业主交不起物业费吗?
 
  显然不是。0.6元每平方米的收费标准,对半山雅居小区的业主来说,一个月也就百八十元钱。这笔钱很多吗?一点也不多,连请人吃顿饭或许都不够。
 
  很多业主,之所以找借口“常年拖欠”物业费用,不是因为自己困难交不起,而是抱着占便宜的心态,觉得有便宜不占是傻瓜。可问题是,物业服务不是风刮来的,而是物业公司提供的,业主不交费就想享受物业服务,天下哪有这种好事?物业服务不是免费的午餐。物业和业主本该亲如一家,业主即使是觉得物业服务存在诸多问题,可向部门投诉,也可走法律程序,何必要行此下策呢?
 
  如果业主动不动就以种种理由拒交物业费,物业的生存都会受到影响,又哪里有资金去投入小区的各项建设和维护呢?这样一来,业主又怎能享受到良好的物业服务呢?而业主一旦将物业公司逼走,留下的只能是一个烂摊子,想再找物业来接手恐怕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最终受损的还是业主自己。(王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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