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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不该迷失在维修费的争议中

时间:2017-06-23 09:31  来源:南海网  作者:肖时平  点击:

  最近两个月时间,海口连续发生电梯安全事故,其中媒体公开报道的就有三起。电梯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事故发生后谁该担责?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电梯事故频发与电梯维保行业恶性竞争,电梯维保“走过场”,以及物业公司与业主间关于电梯维修费的“扯皮”有撇不开的关系。》》》6月21日南海网报道
 
  电梯坏了,维修费究竟该谁掏?物业与业主争执不下,业主质疑说,大伙每月交的物业费中,已经包含有电梯费,其日常维修费用就该由物业公司承担;物业则认为,业主每月所交的“电梯费”,仅仅是电梯运行所需要的“电费”,遇到数额较高的维修费用,物业公司无法独自承担。
 
  从二者的说法看,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确,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电梯属于公共设施,归全体业主共有,电梯因部件损坏等问题需要进行维修的,维修费用应当由业主共同承担。但既然物业代表业主管理公共设施,且已收取电梯费,是否就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管理责任呢?维修当然也就不能完全置身事外。
 
  电梯维修费究竟该谁出,物业与业主还需加强协商,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毕竟,电梯坏了,事关重大,若维修不及时,或者因为维修费该谁出而陷入争议导致维修搁置,将随时可能威胁到住户的生命安全。因此,千万不能放任电梯安全迷失在维修费该谁出的争议中。
 
  当然,在业主与物业协商不下的情况下,相关主管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在笔者看来,作为主管部门,首先应该介入协调,促成业主和物业达成协议,确保维修经费有着落,及时安排电梯维修,保障小区住户人身安全。
 
  其次,相关部门更需要思考的是,如何让维修费该谁出的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从报道来看,在海口存在同样争议的小区并不在少数,这一问题必须有明确的答案。不妨从立法立规去考虑解决办法,比如徐州市就出台了《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了电梯维修费的来源,海口能否借鉴借鉴呢?
 
  两个月时间连续发生多起电梯安全事故,虽然没有造成大的伤害,但电梯安全隐患无疑是不能忽视的一颗定时炸弹,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必须积极行动起来,在排解争议,从根本上解决维修费来源的同时,加强对电梯维修和管理的监管,才能确保电梯安全事故不再发生。(肖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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