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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这家物业公司给整个行业惹了麻烦

时间:2018-01-02 16:31  来源:云遮雾罩  作者:赵凯  点击:

  《南国都市报》12月4日报道:苏阿婆到邻近小区打牌,与人发生争吵,独坐树下10分钟后猝死。一审法院认为,打牌利用的是小区露天停车场,物业公司对打牌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张军、李岚提供牌桌并收取茶水费,对吵架具有劝解义务。虽然两方“对损害结果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没有过错”,但仍要分别承担15%、5%的责任,分别赔偿7万余元和2万余元。后张、李不服并上诉,海口中院撤销了一审对其的赔偿判决,但维持了对物业公司的一审判决结果。
 
  最初看完这样一则消息,确实不敢相信最终结果,还以为一目十行,漏掉了关键事实和关键判词。继而再句斟字酌,确认写的读的都清晰、完整、无误,心中不免五味杂陈,如鲠在喉。很有点欣赏了一出悲喜交加、胡行乱闹的活报剧的感觉,先是,愤愤不平;转之,赞叹不已;然后,恨铁不成钢……真想泪奔啊!
 
  愤愤不平,之于一审法官。既然认定两方对损害结果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且又没有过错,判决担责赔偿于法、于理何据?那剩下的唯有判词的弦外之音,不排除间接因果关系。揣度其推定过程:若物业严管则不会有牌摊——若无牌摊苏阿婆不会来打牌——若不打牌则不会吵架——若不吵架就不会引起猝死。法官何不照此逻辑继续推定:若发展商不建停车场就没有地方设牌摊;若群众文化设施多了就不会把牌摊摆在停车场;若工商部门管理到位停车场牌摊早就取缔了;若市长尽职尽责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万能的一审法官,怎不提醒原告还要向发展商、政府相关部门和市长一并索赔?
 
  赞叹不已,之于张军、李岚。一纸判决书白纸、黑字、红印,想必是洋洋洒洒、义正辞严,一般的主儿接到这个,差个一星半点儿也就认了。一则出于对法律的敬畏,二则嫌折腾起来太麻烦,故作坦然接受。不知道本案的张、李有何法律知识的底蕴,也不知道他们以何理由提起上诉要求再审,反正他们折腾到了海口中院,最后如愿以偿,捞了个“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的二审判决。估计两个摆摊收茶水费的,也不会有多高的地位、多深的背景,十有八九是一介草民,真的很佩服他们尊重自己内心感觉,敢于为自己争取公道的勇气。
 
  恨铁不成钢,之于物业公司。如果本案推定摆摊收茶水费的有间接责任,那物业公司最多也就是间接的间接责任。摆摊收茶水费的二审可以翻案,物业公司翻案则应当易如反掌。然而从报道看,只有张军、李岚对一审结果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对物业公司的原判而并未同时驳回其上诉,可见物业公司是接受了一审判决。倘若该物业公司出于对死者家属的同情,愿意以这种方式补偿一下,我们无可指责。但其一定要知道,你当缩头乌龟,给整个物业管理行业惹了个大麻烦。虽然我国不实行判例法,但这个判例公诸于媒体,无疑会给公众特别是各级法官留下心理印痕,并影响到今后类似案件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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