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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物管”如何推动“大治理”?

时间:2021-04-02 15:17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  作者:杨智品  点击:

  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深圳市罗湖区作为内地首家物业服务企业的诞生地,积极拓宽基层治理路径,将物业服务企业纳入基层治理体系,打造深圳先行示范“治理品牌”。
 
  01开辟基层治理新路径
 
  1979年10月,罗湖区正式建区,总面积78.7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104万,实际管理人口超过160万。作为深圳最早建立的行政区,罗湖率先面临城区设施老旧、政府供给不足,小区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制约罗湖发展的社会治理痛点难点。面对各种新矛盾和新问题,罗湖区通过不断摸索,瞄准基层需求靶心,以小区治理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以物业服务企业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其覆盖面广、服务人口多、与居民零距离、24小时全天候在岗的独特优势,开展以“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引导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主题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得到了社会广泛的支持和肯定。
 
  02以党建引领为治理抓手
 
  罗湖区结合现代城市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居民自治的新形势,相继出台了《罗湖区关于实施党建引领构建居民小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体系三年(2019-2021)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罗湖区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考评办法》,不断推进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先锋城区建设。从配强街道党建工作力量着手,罗湖区选拔一批、下派一批、交流一批、培养一批,提高街区党组织统筹能力;实施“三服务双报到”党建项目,对287家重点企业的两新党组织全覆盖,推动党建和业务互联互促“双提升”;2020年,在10个街道推进先行示范社区建设,提升社区党委承接资源和服务群众能力。
 
  在党建模式创新上,罗湖区大力推广居民小区党支部、物业管理处、业委会、居民小组“四位一体”党建模式;按小区建立党支部,依法逐步推进小区党支部书记兼任业委会主任;落实小区党组织对小区事务的领导、监督、协调职能,党支部定期牵头组织业委会、物业管理处、居民代表等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共同商讨物业小区内重要事务,推动小区多元共治。
 
  03解决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难题
 
  2018年10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深圳时强调要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切实把群众大大小小的事办好。罗湖区专门梳理相关法律法规24部,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在公共设施管理、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等领域的主体责任42项,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社区基础信息采集、重点人员管理服务、文明养犬、垃圾分类督导等公共服务事项,充分发挥了物业服务企业近民、亲民、全天候服务的优势;在网格治理方面,构建“网格+物业”管理机制,由物业服务人员协助网格员,开展小区内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等日常巡查工作,有效解决网格员入户难、信息采集不够全面及时等问题,实现“小网格”助推“大治理”;在小区设置政务服务 24 小时自助终端,实现政务查询、办事、评议等全链条服务,居民不出小区即可享受便捷服务。
 
  04打造“中国美好生活城市”治理名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罗湖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投入1亿多元,对全区118个无物业管理小区进行基础设施综合整治,有效解决了老旧小区的治安、消防、卫生、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小区整治完成后,罗湖区又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引进规范物业服务,并采取政府予以适当补贴的方式,公开招标选定品牌物业服务企业入驻无物业管理小区,提升城区居住环境,上万名老旧小区居民受益点赞。
 
  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得益于物业服务企业全覆盖优势,罗湖区2.3万物业服务人员日夜坚守在1326个小区第一道防疫防线,守护着广大业主的健康,充分证明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治理不仅可行,而且十分必要。2020年7月6日,深圳市顺利获评“中国十大美好生活城市”,肯定了基层治理的“美好”成效。
 
  05打造“领跑型”治理机制
 
  作为全国物业管理改革的发源地和风向标,罗湖区在政策上先行一步,建立了行动方案、参与办法、扶持办法、考评办法“1+3”文件体系,不断拓宽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治理路径,向具备承接条件的企业购买12大领域66项服务;建立“罗湖物管”数字化平台,实行透明物管和“黑名单”管理,开发“物业管理创新考评系统”平台,采用线上+线下、曝光+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定期考评,公开考评结果,发布物业管理水平指数,打造物业管理罗湖标准。
 
  在《罗湖区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治理扶持工作实施办法》中,罗湖区突出优秀企业的领跑效应,每年度对参与基层治理工作表现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分别给予1-20万元不等的资金扶持,2018至2020年,累计对285个物业小区管理处发放扶持资金近1500万元;获评基层治理优秀单位称号的物业服务企业,还可优先承接相关项目,扩大购买服务规模,这是罗湖区向参与基层治理企业送出的“领跑礼包”;同时对不能规范履责、失职渎职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惩处,近两年共计约谈物业管理处负责人106次,撤换了8个小区物业管理负责人,共处罚116宗,处罚金额78万多元。通过奖惩分明的处理机制,有效激发了企业内生动力,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06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会治理全国率先立法
 
  在探索过程中,罗湖区还发现由于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导致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公共服务管理缺乏“底气”,政府落实政策也没有明确“依据”。因此,罗湖区在总结提炼深圳市物业管理改革创新实践经验基础上,组织起草了《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办法(试行)》(立法建议稿),对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治理责任、治理内容、参与路径、评估奖惩等进行明确和规范,该项立法已列入《深圳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若通过审议上升为市政府规章,将实现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社会治理在全国率先立法。
 
  07勇立潮头,再建新功
 
  目前,罗湖区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取得了“政府提效、企业增收、群众获益”多方共赢的良好成效。截至2019年年底,罗湖区入室盗窃警情相比开展此项工作之前大幅下降85%,接报火警数同比平均每年下降逾20%,由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和住户初期处置的火警数占比逐年上升,累计幅度已超过80%,非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主动申报率连续三年全市第一,呈现治安警情下降、物业服务矛盾纠纷下降、行政管理成本下降,隐患预防及处置率提高、小区和谐度提高、居民满意度提高的“三下降、三提高”良好成效,居民小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初步形成。
 
作者单位:深圳市罗湖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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