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不能只拿物业公司说事儿
近几年,在全国两会和地方两会上,有关物业管理的提案逐年增长。它说明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物业管理行业,历经四十年的自我救赎,彻底摆脱了“不入流”的社会地位,不再被弃江湖之远、长叹庙堂之高,已经进入了治国理政的大格局、大盘子里。这对整个行业的进一步发展进步,肯定是个福音。
各路贤达拿出的提案,基本都围绕一个主旨,那就是提高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并给出了许多具体的操作性建议,如提高物业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强政府和媒体对物业企业的监管、监督,推动物业服务向生活服务延伸,等等。这些锦囊妙计确实都不错,但仔细琢磨,感觉还是欠缺了很重要的一块儿。
物业管理是中国当代社会的全息缩影,它囊括和交织着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历史的、现实的多重元素和矛盾。所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层级、各方面协调动作,共同发力,特别是需要业主的支撑和配合。如果只是盯住物业公司,即使把物业公司捏咕出花儿来,恐怕也难随人愿。
马克思曾强调:生产生产着消费,消费生产着生产。也就是说,物业作为服务提供者,决定着物业管理的水平;业主作为服务消费者,也同样反作用于物业管理。物业与业主相互成就,荣损两济,福祸双至,属于拴在一条绳上的两个蚂蚱,想要蹦的高、飞的远,把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两者必须相向而行,同频共振。
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可以从物业端抓起,但业主端的因素也绝对不能忽略。高水平的物业管理,需要业主对物业管理有更深的认知水平和参与程度、对物业服务有更高的需求层次和心理预期、对物业消费有更强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而这些基础条件,并非物业公司能够左右,它的逐步成熟可能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