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
清明节期间,居民外出游玩和祭祀活动增多,加之春季天干物燥、大风天气多,火灾风险高。3月31日,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
1.呼吁社会公众关注消防安全,通过网络、献花、植树等安全、环保的祭扫方式寄托哀思。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严禁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2.野外祭扫严防火灾,可使用焚烧桶、金属容器或划定安全区域焚烧香烛纸张,提前清理周围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同时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燃气管道、井盖等,严禁乱扔烟头。祭扫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未燃尽的香烛、灰烬,在反复确认无遗留火种并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大风天气严禁户外动用一切明火。
3.家长和老师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不要让孩子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外出踏青,注意用火安全,不在林区、草原野炊、烧烤。野炊郊游应选择空旷、靠近水源的地带,不要随意丢弃火种。野炊结束后就近取水将碳屑等余火彻底熄灭,避免发生复燃。如遇火灾要保持冷静、细心观察,尽量向水源充足和林木稀少的区域逃生,可用打湿的毛巾、衣物防护口鼻以免吸入有毒烟气,切忌紧张慌乱和顺风撤离。
4.驾车外出时,要提前检查车辆的油路、电路、气路,随车配备灭火器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装运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停放车辆时不要靠近杂草、树木,不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确保“生命通道”畅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一旦发生火灾,如出口被火势封堵,可用安全锤或坚硬物品击碎车窗玻璃及时逃生。
5.清明节期间,各单位、场所要做好值班值守,加强防火巡查,强化员工培训,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确保遇有险情迅速处置。林区、墓区等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防火巡查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发现火情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