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修订《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为进一步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监管,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修订了《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